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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征信记录保存期5年改3年?谣言!

今天(10.3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烟台市分行的嘉宾做客烟台广播电视台《民生热线》节目直播间,通过热线电话6251234现场解答市民提问。

不良征信记录保存期5年改3年?谣言!

主持人:邮储银行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有哪些行动?

党委委员、副行长徐大炜:今年以来,我们在服务三农金融、小微金融、主动授信、财富管理上,做出邮储特色。截至目前全行各项贷款450亿元,同比增幅达14.3%,其中实体贷款年增43亿元,实体贷款增量占全部贷款增量约141%。

主持人:调低存量房贷款利率后,邮储银行目前执行的房贷利率是多少?

消费信贷部总经理王芳:我行于10月25日在系统内进行了批量调整操作。批量调整后客户可在手机银行查询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及还款计划。例如客户的原房贷利率为3.85%,调整后房贷利率为LPR-30BP即3.55%。以贷款金额100万元30年期、等额本息的房贷为例,调整后每月可节省支出约285元。

刘先生来电:听说不良征信记录的保存期限要从5年改成3年?

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范亚青:根据人民银行的征信管理办法,不良征信记录是自不良记录终止之日起保存5年的期限。超过5年的将予以删除。

来源:烟台民生热线

责任编辑:杨云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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