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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告诫书!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殡葬服务行业价格

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殡葬服务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行业价格收费行为,维护殡葬服务市场价格秩序和群众切身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现对全市各殡葬服务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原则,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将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商品价格)、服务内容、收费依据、优惠政策、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在公示、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定价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

四、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要依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提供价格合理、质量有保障的商品和服务。

五、严禁实施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不得只收费不服务;不得收费后减少服务数量或降低服务质量。提供延伸服务时应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并收费。

六、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

七、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将处以5000元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将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将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将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全市各殡葬服务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收费)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民若发现有价格(收费)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殡葬服务行业价格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5日

来源: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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