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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调整部分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标准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涓

近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DRG)收付费标准价格。据悉,政策调整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2024年11月1日前入院的住院病人仍执行原有收费标准。

在收费标准方面,《通知》要求一是将部分分组进行合并,并制定新的收费标准,例如:将I307A(炎症性肠病,有合并症并发症)与I307D(炎症性肠病,无或有轻微合并症并发症)合并为I307Z(炎症性肠病)。二是取消U301D(恶性肿瘤的化学治疗,住院天数小于等于7天)和U301C(恶性肿瘤的化学治疗,住院天数小于等于15天,大于7天),新增U301Z(恶性肿瘤的化学治疗),并制定新的收费标准,其中包含日间化疗收费标准。

同时,调整A104A(钻孔及非开颅手术,有严重合并症并发症)、G103A(心脏中等联合手术,有合并症并发症)、H102Z(造血干细胞移植)等79个DRG组的收费标准。

此外,本次调整制定了日间化疗收费标准,符合日间化疗相关规定的化疗病人将纳入DRG日间化疗病组,执行日间化疗收费标准。不符合日间化疗相关规定的化疗病人,仍执行原有的收费政策。

本次调整新增了高倍率病案、特例单议病案、QY(歧义)组病案、0000组病案、动态调整机制等五大政策机制,强化病案质量管理,多维度精细化管理医保基金。

编辑:潘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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