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源林长办和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的通告》,明确了无证采伐、破坏古树名木、非法占用林地、非法经营木材等违法行为类型及处罚标准,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林违法犯罪线索,进一步遏制滥砍滥伐、毁坏林地等违法行为,有效保护济源森林资源生态安全。
济源自“林长+警长”机制运行实施以来,各级公安机关在对应林长的统一协调下,按照“策应林长、属地管辖、分级设立、逐级负责”的原则,共配套建市、镇、村三级林业警长74名,双方在联合执法、协作办案、信息共享等方面深度合作,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和乡镇林长办前沿阵地作用,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在依法治林、维护责任区治安稳定、开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今年以来,济源共接群众举报182起,立案56起,办结案件48起,开创了联防联控、守护绿水青山的新局面。(孙璐 刘莹)
编辑:左朝君 审核:黄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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