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0月31日,工信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其中提到,根据数据安全事件对国家安全、企业网络设施和信息系统、生产运营、经济运行等造成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将数据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
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统一指挥、密切协同、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坚持“谁管业务、谁管业务数据、谁管数据安全”,落实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附全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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