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发布公告,2024年11月1日起,将在铁路旅客运输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旅客办理境内铁路电子客票购票、退票、改签业务后,可通过铁路12306(网站和移动客户端)开具电子发票,广大旅客获取报销凭证将更加便利。
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后,将降低发票使用成本,提升发票管理和使用效率,满足广大旅客便利取得电子发票的需求。
对旅客而言,电子发票最大的改变是不再需要到车站窗口或自助售(取)票机打印纸质报销凭证,让旅客出行更便利。
对单位而言,财务人员可基于电子发票开展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业务,推动相关业务数字化转型和“网上办”。
旅客在行程结束或者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180天内,可登录本人铁路12306账户申请开具电子发票,在输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后,系统将据实开具电子发票,并向税务部门上传电子发票的数据文件。旅客可通过铁路12306或个人所得税APP查询、下载电子发票。
旅客如填写发票信息有误,或遇运输服务中止致行程改变等情况,可在180天内按照准确信息或实际行程重新申请开具1次新的电子发票,原电子发票作废。
单位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电子发票查验、下载、税款抵扣等,也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铁路运输企业为旅客开具电子发票后,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旅客不能同时开具电子发票和纸质报销凭证。跨境客运业务继续沿用现行铁路报销凭证。
值得注意的是,为方便旅客和单位,铁路客运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行使用中设置了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5年9月30日。过渡期内“纸电并行”,旅客仍可使用纸质报销凭证报销,单位也可凭纸质报销凭证入账,按规定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岳阳晚报全媒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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