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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钨控股集团原董事长邹汾生被决定逮捕

中新经纬10月24日电 据高检网24日消息,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邹汾生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邹汾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4年4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通报,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邹汾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9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经查,邹汾生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政治纪律和规矩,对抗组织审查;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消费,违规滥发奖金,以考察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毫无组织原则,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干部任职回避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将应当由本人及亲属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支付;生活腐化堕落,道德败坏;靠企吃企,靠矿吃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邹汾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邹汾生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钨控股集团”)主要从事钨、稀土、钽铌锂等稀有金属开采、冶炼、加工、贸易,以及机械制造、科研服务等业务。集团现有注册资本77亿元,总资产170亿元,净资产53亿元。现有二级企业58户,其中矿山企业16户,冶炼加工企业26户,贸易及其他企业16户。(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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